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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中的胎儿如何成了“大地主”? 11月23日《市场报》报道:江西省余干县四牌楼路1100余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被余干县政协主席张某以尚未出生的孙子名义廉价占有。在街道拓宽项目中,政府未能得利,群众未能受益,好处却被当地官员通过种种手段据为己有。 11月23日《市场报》报道:江西省余干县四牌楼路1100余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被余干县政协主席张某以尚未出生的孙子名义廉价占有。在街道拓宽项目中,政府未能得利,群众未能受益,好处却被当地官员通过种种手段据为己有。近日,本报不断接到来自余干县群众的投诉。 首先,腹中的胎儿就知道是孙子,这首先就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一个县政协主席尚且如此,民众又有什么话说? 400元一平米,天底下还有如此廉价的地产吗?没有,只有政协张某主席才有这个权力,而权力在某些地方是完全可以换钱花的,换钱花的背后就是国有资财的流失,倒霉的就是整个市场,最后的受损者就是老百姓,这个恶性的循环圈才是最应当值得人们警惕的,在某些地方某些腐败官员政绩、廉洁的花环之下,竟然是这些乌七八糟祸国殃民的玩艺儿,腐败又怎么可能不严重? 张主席花33万元人民币以尚未出生的孙子的名义向张龙胜购得,请问,一个县官,即便是不吃不喝,二十几年能不能积攒33万元人民币?暴露出来 的是给孙子置地,儿女有没有份儿?在给孙子置地之前,是不是儿女都有了地产了?到了孙子份上,仍然能出手如此阔绰,张某有没有贪污受贿的嫌疑?地方的纪检部门以及上级纪检部门是不是应当打点提前量? 龙胜公司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日期是2006年6月26日,张晓在2005年2月7日便从江西龙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购得800多平方米的土地。也就是说,龙胜公司还未取得该地合法使用权的情况下,便将地私自转让。而这一切均是拆迁办主任张胜才一手操办,而幕后的“大老板”仍然是政协张主席。“权等于钱”,权钱交易,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张主席可以把拆迁办主任,龙胜公司等一长串人物串连在一起为自己服务,还可以超越时空,而自己只需一句话就可以让孙子当上百万“大地主”,其敛财的“本领”可见一斑。 记者在文中连续提出了如下几个问题:一块城市改建的政府用地,就这样随意被拆迁指挥部的人补偿给他人,拆迁办主任张胜才为何如此“热心”为张某办理此事,谁又有通天本领让尚在腹中的胎儿成为土地合法拥有者,相关手续又是如何从相关部门办理出来的。对于这样的“问题”,完全可以打入“天真”的另类,试想,一个权势显赫的县官,如果他的权力没有被监督、没有被制约,又怎么可能不把拆迁指挥部、龙胜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当成棋子而办理出区区一套“真实”而“合法”的手续? 可惜,这样的“大地主”还不仅仅是张晓,据了解,购买四牌楼路国有土地的人远不止张晓一人,那么,这里面的官商勾结的黑幕又有几重?又有几多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某长某副长从中得了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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