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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驳北京房价比纽约高的骇人谬论 一位网友的帖子提问:让我解释为什么北京的房价比纽约贵。我一直认为这是个否定式的反问。本来北京的房价就不会比纽约贵,这应是个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为什么网友会提出这样奇怪的问题呢?
假如按北京市家庭年收入10万元的情况与天通苑的房价对比,就知道房价收入比大大的低于纽约了。既使与劲松嘉园的房价比也会低于于文中所说的情况,劲松地区并不能说是离天安门超过十公里的北京市郊区吧。 美国的平均房价约为25万美元/套(中位数),面积约为165—175㎡。七年前的家庭收入中位数为3.94万美元(当时的房价为19万美元/套)。我没有最新的美国家庭中位数的收入数,按GDP增长推算06年约为4.6万美元,房价收入比约为5.43,但这个年收入至少可以购买3—4辆2.0排量以上的汽车,远远高于北京的平均收入水平与消费能力,用同等汽车消费能力去比房价也许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我不认为这样对比有任何意义,不管是比房价还是比收入都没有意义。除住房之外,还有许多其它生活消费的差距和公共开支的保障性差别,包括美国购房减免个人所得税,但中国一个10万收入的家庭维持日常生活的费用会大大低于美国,也许相当于美国10万美金年家庭收入的生活水平。 中美之间的住房差距大约为60年,目前我国的住房水平,标准、人均占有量、以及建设速度与银行信贷和金融制度大约都只处于美国1940年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只能证明中国的经济发展还很落后、人均GDP与人均收入水平尚差得很远,但并不能证明中国的普遍房价比美国高,更不能证明北京的房价比纽约的高。 四、北京人应如何购房? 一些网友在说自己有10万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仍买不起房,但我却不这样认为。住房消费一定要与支付能力相适应。 当说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在统计中已按家庭人口计算了抚养人口的因素。说住房时应首先确定家庭收入的概念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的计算方式,否则就应称为是职工的可支配收入了。可支配收入中包括了各种工资或劳动收入之外的利息以及其它各种收入,而不是在实际收入中减去日常生活之后的余额。 一个家庭收入10万元/年的购房计划很容易设计,通常日常家庭消费为收入的50%—70%(收入越高的占比越少,反之收入越低的占比越高)余额为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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