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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产商准备联合上书反对清算土地增值税 1月19日,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向本报透露,上海一些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曾经秘密碰过一次面,“准备联合起来给市里主要领导‘上书’,希望能考虑一下企业的生存问题。”
东方海外和和记黄埔等香港地产公司内部人士透露,他们在投资时,都已按照中国的税法,预留了土地增值税。 不少上市公司已经开始预留。从2004年起,万科即开始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提留准备金,2004至2006三年,万科提留的准备金从4000万提高到9000万,再提高到3个亿。 但如同20%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一样,土地增值税一直被业内看作是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最大的税种。 据一些开发商讲述,上海地产商此次“上书”内容主要包括:一、上海地产开发并没有外界说的那么“暴利”;二、很多开发商资金链已经非常紧张,如果土地增值税再大幅征收,肯定会有倒闭的危险,甚至带来很大的金融风险;三、希望能把税率调整到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希望‘意见书’能通过市有关部门,交到北京。”一位开发商表示。 而据记者了解,参与上书的主要是上海滩上一些大的地产企业,他们一方面是上海的“大地主”,一方面又混迹于政商两界,拥有政府性资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分析,这次地产商们反应这么大,是因为新政会严重打击房地产商的囤地。“现在土地不是不够开发,而是很多开发商都囤积了不少土地,这些土地增值比较厉害,所以收的税也会更多。” 政策留下的“口子” 不过此次国税总局要求对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改“预征”为“清算”,地方如何执行并非易事。 “清算增值税,要涉及复杂的扣除项目,包括土地款、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和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等等,如果是滚动开发的企业的查账核算,可能就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做。”上海市一名税务系统的官员说。 因此有地方税务官员谈到,因为土地增值税的抵扣项目与所得税的会算清表差不多,因此可能在执行上把两者联合起来一起做。但另外一种想法是,仍然可能实行以前的预征方式,按照销售收入总额的1%左右来征收。 在一些精明的地产商看来,《通知》其实也留了一道“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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