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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房地产大事记 2006年上海房地产大事记:……13、“外资限炒令”正式公布 14、维修资金加强监管 15、二手房开征所得税……
20、办公楼物管规范出台 10月1日起,上海市地方标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办公楼宇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适用范围是本市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办公楼,包括单一业主自用的办公楼、单一业主纯承租或自用与承租混用的办公楼、多业主自用或多业主自用与承租混用的办公楼等类型。这一规范为促进上海办公楼物业管理市场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 21、房屋权属信息须上网 10月8日,建设部印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这一《办法》,旨在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实之前在本市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已可进行有关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该办法使上海这一制度的执行更趋完善。 22、房产赠与要全额缴税 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的文件,强调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的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以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将抑制本市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税款。 23、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 24、住宅用地慎对续期费 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六次审议。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针对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支付土地使用费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此举在上海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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