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物业税 怎么看待“四点担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积极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有消息称,开征物业税将率先在广东进行试点。物业税的话题再次成为近期楼市的热点。
担心之四是,有消息称广东将作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地区,广东老百姓是否会吃亏?一个新的税种,涉及千家万户,希望通过试点后再推广,可能会更好一些。该税种是否开征、何时开征,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至少要通过立法,立法当然要走很长的程序。如果在广东搞试点,也有理由与条件,因为广东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理应走在全国的最前面。在广东先开征物业税,也有可能波及全国其他地方,如一些富有的人,可能选择到其他地方买房,而不在广东买房产等等,这些负面影响,我们事先得估计到。
不管征多少税,笔者认为我们应坚持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我们正在打造“阳光政府”,国家征上来的税款,用在什么地方,应花得明明白白,让纳税人放心。这应该是我们改革的根本目的。  全房新闻,更多看点在首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