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为了省下1 万元中介费,遂跳开中介公司与上家徐某直接签订购房合同。首付、银行贷款具已到位,不想,房子早已被法院查封,交易中心不让过户。钱拿不回来,房子过不了户,胡先生一下子被套牢了。

胡先生为了省下1 万元中介费,遂跳开中介公司与上家徐某直接签订购房合同。首付、银行贷款具已到位,不想,房子早已被法院查封,交易中心不让过户。钱拿不回来,房子过不了户,胡先生一下子被套牢了。
案情回放
为省中介费,买到“查封房”
今年8月,胡先生看中龙茗路某套房屋,没有委托中介,也没有对房屋抵押情况进行调查,就与上家徐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111万,首付34万,银行贷款77万,如果任何一方违约(上家逾期未交付或者下家逾期未付款),按总房价的20%支付违约金。
胡先生支付了首付后,徐某用来归还了房屋上存在的银行贷款,并于8月29日至房产交易中心撤销了他项权证。9 月初,胡先生与徐某一同至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过户时,竟然发现所购买的房屋因涉及其它借贷纠纷,在今年8月31日已被法院查封并无法进行交易过户。胡先生毅然决定不购买该房屋,并准备拿回首付款及违约金。然而,购房贷款已经开始发放,即使房子不要,贷款还得照付,这样损失更大。胡先生陷入了两难。
律师出马
买到房子,挽回损失
胡先生决定聘请律师。经律师调查后,了解到两条重要线索。
首先,胡先生在购买房屋申请贷款时,与上家徐某、某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共同签订了转按揭协议。根据该协议,担保公司在此案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贷款银行已经将77万购房贷款发放,而其中7万元仍在担保公司处。其次,该房屋查封的原因是徐某在外欠债12 万元。徐某除了涉案房屋外还有另一套房屋,市价约40 万元,但存在32 万元的贷款。
多次协商后,几方达成了协议。即由徐某自行出资2万元,加上仍在担保公司的7万元,担保公司另外出资3万元,共计12万元用于归还徐某的债务。在徐某归还债务后,撤销了该房屋的查封。最后胡先生顺利地到交易中心办理了产权过户。